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
浙江省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5】11号)精神,经浙江省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2015年度“研究院”的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立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建设具有当代“浙学”特色的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
二、课题指标
2015年度重点培育基地设5项课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设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
三、申报原则
申报课题选题应与“研究院”的研究方向相一致,即围绕“现象学与当代艺术研究、城镇化与本土营造、艺术哲学与创意产业研究”等三大研究方向,突出针对性和前瞻性。
四、课题申报指南
(一)现象学与当代艺术研究方向
1、艺术现象学与20世纪绘画关系研究
2、具象表现绘画与中国南宗绘画研究
3、贾克梅蒂艺术研究
4、中国具象表现绘画研究
(二)城镇化与本土营造方向
1、现象学与建筑
2、中国本土建筑美学
3、古村落与乡土建筑资源研究
4、城市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建设
(三)艺术哲学与创意产业研究方向
1、当代西方艺术哲学研究
2、浙江创意产业现状与对策研究
3、包豪斯文化遗产与浙江创意产业
4、现象学与西湖园林艺术研究
(允许自主设计、申报其他相关课题)
五、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研究院”组织基地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专家进行初审,其中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1/3,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1/3。根据第一轮初审情况,向省社科联推荐通过初审后的2/3课题(不得超过20项)参加第二轮评审,其中外单位研究者推荐的不得少于1/3。
2、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实行分级梯度评审,即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依次评审。课题级别由专家组根据课题质量评定,申报时不必注明申报哪一级别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课题管理
立项的基地课题,必须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办法》,以及所属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基地应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地应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并做好课题管理的配合工作和存档备案工作。
七、经费资助
资助经费由基地负责,资助标准、拨付方式依据“研究院”的课题管理制度执行。资助标准为:省规划重点课题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2万元。
八、有关要求
1.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
2.应用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不接受延期申请;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2015年10月起计算。
九、申报材料受理期限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需申请人签名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浙江省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电子文档发送至ysxxxyjs@163.com(邮件主题需包含“2015年度基地课题申报”字样)。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邮箱:ysxxxyjs@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A-203,邮编310002
浙江省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
2015年5月29日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及活页